的某些因素决定(有人认为是情感、直觉和无意识所驱动),这又是对自由意志的当头一棒。
想一想,如果我的行为不被由我所控制的因素所决定,那么当我犯罪以后是不是不应该承担道德责任?为了道德体系同法律的维持,哲学家提出了相容论。
相容论:相容论认为,决定论与自由意志是可以兼容的,即一个人的行为虽然由前因决定,但只要这些行为是基于我们的内在动机和意图,我们仍然是自由的,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由于所谓的相容论某种程度上不过是对决定论和自由意志对立的妥协,所以这里就不深入说明了,决定者通常反驳说相容论只是自由意志的幻觉,因为如果一切行为都是前因决定的,那么所谓的自由选择只不过是决定论的一个结果,自由意志应当意味着能够真正做出不同的选择,而不是仅仅感到自己在选择。
决定论一方面压缩着我们拥有的自由,但是另一方面却可以让我们拥有更深邃的洞察力,拥有更深厚和宽广的共情力。面对人性的种种丑恶(自利、贪婪、嫉妒、虚伪、冷漠)时,不是一昧颐指气使居高临下地抨击与憎恶,而要认识到不同个体的历史局限性,他们可能只是缺乏足够的资源去反思超脱出限制他们的事物,去正视且平视他们的生活。
就某种程度上而言,自由意志是不真实的,不过是对自身无能为力的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