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要付出一些代价。
裹成三寸金莲,满足对方见不得人的特殊癖好。
「先生,救救我!我不想裹脚!」
我替她擦干净眼泪,护在怀里。
院门被拍得震天响,是她的父母追了过来。
「招娣、招娣!你在里面吗?」
「来人呐,快来人呐——这个女人抢走了我的女儿!」
动静越闹越大,我被人抓起来,要带回去问询调查。
如星被她爹娘拉着,不让她再跑。
「我是扫盲班的先生,我在救我的学生!」
我高声辩解,可是无人听我的辩白。
他们只能看见我的一双小脚,听不见我的半点声音。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将窄窄的路围得水泄不通。
小车也无法继续行进。
车窗摇下,我看见了熟悉的脸。
是沈崇明和他在医院重逢的老朋友孟郊。
他是留洋回来的,高举批判的大旗,投身救国的洪流。
他最瞧不起封建糟粕,最讨厌小脚。
也许!沈崇明可以帮忙!
我不知自己怎么做到的,歪歪扭扭地扑在他的车窗上。
蓬头垢面,像一个彻底的疯子。
「老沈!那个女孩儿要被爹娘裹脚,你帮帮忙!」
他看了我一眼,很是漠然。
「这是别人的家事,我管不着。」
害怕我再纠缠,他把车窗摇了上去。
我最后听到孟郊问他,「她跟了你几十年,确定不帮帮忙?」
沈崇明道:「她已经不做了。」
我悲哀地望着车窗后的他。
我爱过他,怕过他,恨过他,怨过他。
这是第一次,我瞧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