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不但不是光荣,还很丢人,觉得不够爷们。
于是我就刻意与沈怡然疏远。
在教室里见到她都会故意扭头装不认识一样。
但其实我在装叉呢。
心里面不知道有多开心。
可心里面越开心,表面上越装作对沈怡然不在意。
似乎这样自己就很酷。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那时候真是一个大傻子!
到了初三下学期的暑假,沈怡然在文化宫学舞蹈。
我都是偷偷在后面跟着,在舞蹈室的窗外偷看的。
一边偷看,一边陶醉于她的青春靓丽。
但从不让她知道我是如此在意她。
似乎她知道了,我就输了。
又是一个下雨天,这次换成了沈怡然没有拿伞。
白衬衫被雨水打湿,露出了里面黑色的内衣带。
我终于鼓起勇气要上前和她撑一把伞,却来了三个小混混。
他们看沈怡然漂亮,就过去动手动脚。
我气疯了!
奋不顾身冲上去与三个混混扭打在了一起。
最后我伤痕累累,三个混混也都受了伤。
我进了医院,混混都进了派出所。
听说在我昏迷的时候,沈怡然来了,在外面哭了很久。
我还想哭什么?
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伤不算事!
还很酷呢!
我还想着再见到她的时候,不装叉了,而是和她告白。
我喜欢你!
我要当你的男朋友!
以后我保护你!
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但等我出院后,却得到了沈怡然搬家的消息。
至此与她失去了联系。
我懊悔得抽自己的大嘴巴,生平第一次深刻领会到“莫装哔,装哔遭雷劈”的至理名言。
这个女孩我思念了好几年,但后来也慢慢忘记了。
她就是我年少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