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笔下的顾瑾成和刘莹本质上是同一类人,他们见缝插针得吃尽了沈安的血肉。
刘莹得了不冶之症,便要用沈安的肾脏续命,顾瑾城要成为呼风唤雨的霸总,沈家便要成为他的踏脚石。
不过顾瑾城远比刘莹更狡诈,他用“爱”为自己披上一层伟大的圣光,沈安家破人亡毁容断腿甚至少了一颗肾脏又怎么样,她至少拥有了男主独一无二的“爱”呀。
做着同样的事,刘莹因为恶毒地迫害女主,人人喊打,顾瑾城却因为他独一无二的“爱”,他孤独阴暗的童年,收获故事外无数读者的怜爱。
沈安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原作者看似慷慨地给予她慈爱的双亲,美丽的容貌,无尽的财富,却要她在拥有后即失去,用尽余生偿还。
原作者将沈安漫长痛苦的一生摆上男主供桌作祭品,她的痛苦,彻底成了男主生长的养料。
“嘿嘿,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高亢的女声从手机中传出,我的嘴角比Ak都难厌。
“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人美心善了,你看你要下地狱了,我还好心给你放音乐欢送。”
“慢走,不送了SB。”伴随着美妙的音乐声顾瑾城渐渐不再挣扎。
原著中刘莹在男女主订婚三年后罹患尿毒症,急性肾衰后白眼狼男主强行将沈安绑到私人医院配型,以沈安永远失去了一颗肾脏的代价,救了刘莹一命。
算算时间,也快到她病发的时候了。
刘莹的地下情人,是我三年前就埋下的一颗棋子。
一个曾经能残忍到找人活生生打断沈安右腿的刘莹,她狂妄,恶毒,癫狂,却为了钱财名利在顾瑾城面前收敛所有脾气,俯低做小,我料定她这样与顾瑾城相类的人不可能不生二心。
一个好相貌,好脾气,全身心爱她,家境殷实,出手大方,还愿意知三当三,同自己寻求刺激的地下情人,顾瑾城拒绝不了,她也一样。
刘莹自以为能带着所有钱和情人远走高飞,百依百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