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窄小阴暗的出租屋内,我无数次的将破碎的玻璃瓶伸向左手,难道就要这样窝囊的了结此生吗?
自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王子昂认识了当时的校花林秋雅,为了从众多追求林秋雅的优质男性中脱颖而出,我兢兢业业的给林秋雅当起了五年的舔狗,凡是林秋雅想要的我拼劲全力也要为她争取到,凡是林秋雅不喜欢的我就让他们在林秋雅面前消失,渐渐地林秋雅习惯了我的存在,我以为我终于能从一个配角转换成主角的时候,林秋雅无情的对我说道:我要结婚了。对方有钱、有权、有实力,可以满足林秋雅的任何需求,而我这个哈巴狗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跟在她的身边只会成为一个累赘,让她厌烦。
我知趣的离开了,从那以后我天天烟酒不离身,躲在我这不足五平方的阴暗出租屋,不吃不喝,渴了喝酒,饿了抽烟,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缓解林秋雅对我造成的伤害。
当我身体每况愈下,曾经生龙活虎的阳光男孩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我知道,我的生命应该迎接它的终点了。但是我无数次的将玻璃瓶伸向我的手腕处时,我都害怕的犹豫了,我还年轻,我还不想死,除了林秋雅,我还有别的追求,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让我遇见林秋雅!我好恨!我好不甘心啊!
迷迷糊糊之中,我像是睡着了,又像是醒着,我只知道我能感觉的到身边有人说话,但是我却看不清楚到底是谁。
“他睡着了吗?”窗帘晃动着身躯说道。
“应该是睡着了吧,只是他的脸上都是痛苦,好像醒着。”书桌挪了挪桌角,以便和墙壁靠的更近。
“能不能离我远一点,每次都要靠我那么近,我怕衣柜吃醋,生我的气!”墙壁有点不耐烦的语气,奈何它不能移动,只能看着书桌强贴上来,没有一点办法。
这时候,浑厚带点磁性的男中音响起:“书桌总想跟你靠近乎,还不是你洁白的壁身,彩色的涂装显得那么高贵,等你被涂抹的一团糟的时候,书桌自然离你远去。”原来是衣柜大哥在跟墙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