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方,只是一具虎妖首领的尸骸就占据了一整辆马车,而宋修就端坐在虎妖尸骸之上,丝毫不在意鲜红的鲜血浸染纯白的衣袍。
在这白云县,已经被妖魔荼毒了数十年的时间,换句话说,就是这一代的白云县人都活在妖魔的阴影之下。
而今天,竟然有人一次性杀了数十只妖魔,此刻的宋修在他们眼中仿佛神明一般。
很快有百姓都是缓缓的跪在了地上,嘴里念叨着什么。
其他百姓看到了也是纷纷效仿,跪倒在地,念叨着什么。
宋修感受到动静,睁眼看了一眼,紧接着又闭上。
这一跪,他受得起。
......
三日后,白云县西城门,一队人马趾高气昂的踏进了白云县,大约十一二个人。
看着身上的服装皆是上好丝绸编制,连坐下的坐骑也是难得一见的妖马。
所谓的妖马就是混合了妖魔血脉的马匹,耐力和力量都远远大于普通马匹。
骑在首位的一个青年面目阴狠,眉眼之间还带着一丝淫邪,此人正是双雄帮的少帮主,吴方。
“这就是白云县吗,怎么这么破?”
身后的一个老者哈哈一笑:“少帮主你有所不知,这白云县是南岭最穷的县之一了。”
“根本没人管的。”
吴方皱着眉,耸了耸鼻子:“果然穷山恶水,味道都有些刺鼻。”
“罢了,本少累了,前面好像有个酒楼,就在那落脚吧。”
老者点点头:“估摸着镇邪司的游归海估计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寻个住处也好。”
一队人浩浩荡荡的走进了酒楼,青年只是一个眼神,身后的几个护卫立刻会意。
朝着酒楼内的几桌食客走去,直接吧腰间的刀拍在了桌上,随后恶狠狠的说道:“请几位离开吧,我们少爷要吃饭了。”
食客们对视一眼,皆是看到了这帮人身上的昂贵的服装,价值不菲的宝刀,以及他们眼里的蔑视。
食客们也是知道这群人来头肯定不小,自觉惹不起纷纷退出了酒楼。
待到楼内的食客走的一干二净,吴方才落座,轻轻扣了扣桌子。
里屋,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她是这家酒馆的老板娘,看着酒馆内的食客被赶走,她也很是无奈,但是还是选择了咽下这口气。
深呼吸几口,在脸上挤出一抹笑容走向吴方:“几位客官,要吃什么。”
“二十斤牛肉,青花酒十坛...”
“这位客官,牛肉能换成猪肉吗。”老板娘皱了皱眉头,白云县穷苦已久,一般的酒楼根本不会备太多的粮食。
吴方有些不满,猛的拍了拍桌子:“牛肉都没有,你开什么酒楼,关门算了。”
说罢,吴方抬起头就欲骂人,可是看到老板娘那风韵犹存的脸只感觉一阵邪火橫生,紧接着话风一转,笑着讲道。
“猪肉,猪肉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本少有一个要求。”
老板娘脸色一喜,要是一次性卖出二十斤猪肉,刚刚赶走那些食客的亏损一下就回来了,甚至还能赚不少。
“客官您说。”
“要求就是。”说着吴方邪笑一声,一把拉住了老板娘的手腕,猛的一拽:“就是你陪我三天。”
周围的护卫对视一眼都是发出淫邪的笑声。
眼看吴方的手就要向老板娘的胸口,就在这时,门口几个衙役闯了进来正是李海和焦田,李海大喝:“住手,大胆贼人,光天化日强抢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