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酷夏暑气重,天地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连蝉都遭不住,发出聒噪的叫声。
我给顾屿做饭,每天准时给他送到公司,监督他按时吃饭。
他吃得太不健康了,公司处于起步期,每个人都忙的像陀螺,恨不得二十四小时不停转。
他总是随便对付对付就是一餐,在这期间,他患上了胃病。
所以我给他准备的晚餐常常是小米粥,小米粥炖的烂糊浓稠,有时候多做一些,分给公司加班的员工。
在北京的这一个月,我成了顾屿名副其实的秘书,公司里有一个叫林晓的女孩子,因为之前是她负责顾屿的秘书工作,为了了解一些情况,我跟她接触很多。
她很拼,素面朝天,但是每天都精力满满,总是留下加班,所以我也经常会给她也带一份饭。
听顾屿说林晓是他在人才市场亲自挖来的,能力卓著。
我也很喜欢她,每次碰到她,总会跟她打招呼,她总是会腼腆地叫我“霖霖姐”。
但当我借给她五万救急她妈妈的手术费之后,我俩的关系也亲近了很多。
两个月一瞬而过,很快到了分离的日子,顾屿特地抽时间送我到机场。
在机场,他拉着我的手,给我带上一枚铂金戒子,很简洁的款式,但是内圈镌刻着我和他名字的字母缩写。
他对我说“霖霖,现在公司刚刚起步,委屈你了,以后我要给你买个大钻戒。”
“哇喔,顾总好有志气。”
我踮起脚尖,飞快在他脸上落下一吻。然后双手捧着他的脸颊揉捏“那我到时候要挑个最闪耀的,让顾总好好出血!”
他眼睛亮晶晶的,比钻石还闪耀,“好,给霖霖买个最大最闪的钻戒。”